备案未开工!云南一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撤销

88     2025-08-09 05:11:00

韦伯咨获悉:近日,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移除“官渡区国投大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”项目备案信息及其投资备案证明文件失效的公告。

公告表示,因公司自身原因,项目自备案后一直未开工建设,该公司于2025年8月5日书面申请撤销“官渡区国投大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”项目备案。

据了解,2024年10月,昆明市发改委印发的《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中提出:

市、县两级投资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备案核查工作,对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光伏项目,经提醒后既未作出说明,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应当移除备案信息,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。《办法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日。

无独有偶,2025年4月1日,官渡区发改委局还发布关于移除“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南部行政中心分布式光伏项目”项目备案信息及其投资备案证明文件失效的公告。

公告称,2024年12月30日,中建科技集团北京低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对“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南部行政中心分布式光伏项目”进行了备案。

因公司自身原因,放弃项目建设,该公司于今年3月28日书面申请撤销“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南部行政中心分布式光伏项目”项目备案。

原文见下:

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移除“官渡区国投大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”项目备案信息及其投资备案证明文件失效的公告

2024年4月30日,昆明配售电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该公司”)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了“官渡区国投大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”(项目代码:2404-530111-04-05-771111)。因公司自身原因,项目自备案后一直未开工建设,该公司于2025年8月5日书面申请撤销“官渡区国投大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”项目备案。

根据《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》(2023年修订)(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4号令)第十五条规定,及《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》(云政规〔2023〕2号)第三十七条、第三十九条规定,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移除“官渡区自贸数字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”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的项目备案信息,其投资备案证明文件失效。

特此公告。

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

2025年8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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